根据浙江省统一部署,宁波市200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安排在2005年10月24日―31日进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考人员条件
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:
1、报考初级资格:高中毕业以上学历。
2、报考中级资格:
(1)大专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;
(2)本科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;
(3)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,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;
(4)硕士学位,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;
(5)博士学位。
3、全国统考取得经济、统计、审计专业技术中、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。
二、考试科目
1、 初级资格考试:经济法基础、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。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。
2、 中级资格考试:财务管理、经济法、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。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。
三、报名时间
200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(星期六、日不报名)上午8:30―11:00 , 下午1:30―4:30
四、2006年考试时间
5月19日
初级资格考试
9:00―11:30
经济法基础
14:00―17:00
初级会计实务
5月19日
中级资格考试
9:00―11:30
财务管理
14:00―16:30
经济法
5月20日
中级资格考试
9:00―11:30
中级会计实务
五、具体报名办法
报名实行属地原则,向各报名点领取报名资料或登录宁波财税网站下载,报名表必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注确认意见后,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。报名时须携带报名人员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,同底片一寸免冠近照3张、二寸免冠近照1张(已在2005年度取得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人员,报名时还需持2005年度准考证)。
六、 其他注意事项
1、报名参加考试所要求的会计工作年限和专业资格年限统一计算到2005年底。
2、报名时收取考试报名考务费每科40元。
七、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
北仑区新矸镇长江路1166号B楼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 86783531 86780678